18 一月

头大:人在国内,楼花close, 被律师怀疑成非居民,扣海外买家税,怎么办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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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当事人前几年楼市繁华时购买的楼花,拖来拖去,终于要close了;可是无奈,近一两年,政府十轮加息下来,贷款负担的大幅增加,使得很多家庭每个月收支吃紧。很多人手里已经没有余钱去close 楼花,不得不把当年买的楼花转让,甚至是亏钱转让。

疫情期间,有很多人国内的亲人生病,需要长期回国照顾一段。机票价格一直高居不下,没有办法两边跑,只好以亲人的需要为重,毕竟人生在世亲情最可贵。

一来一去,原来可期的投资收益,却变成割肉离场。

这还不算,因为人在国内呆了两三年,律师竟把当事人划为外国买家,要求房子交割时代扣房价的25%, 作为税局规定的海外买家税。而这笔税收,需要先真金白银地上缴,才可以交割转让楼花。真可谓雪上加霜!

这种情况出现的话,不要慌,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不同,但是很多情境下,是有解决方案的。律师和会计师这样谨慎行事,也是为了职业审慎,避免因判断失误带来的责任风险。

案例分析:

有一位老移民,已经来了加拿大20多年了,每年都报税。在提供给律师加拿大CRA过去几年的完税证明(NOA)后,律师竟然说“报税也不能证明你是税务居民”,是否税务居民,需要专业会计师CPA提供会计师的意见, 出具“opinion letter”。

我们团队的CPA注册会计师,与这位移民朋友进行了完整的会谈,获取相关资料,详细了解了她的各方面情况,包括家庭成员、在加拿大若干年的居住情况、在加拿大和其他国家有无名下的其他房产、收入来源、回国原因、买房初衷等等,并且review了当事人过去几年的报税和完税记录,很清晰地理解到:这位移民朋友虽然人离开加拿大三年多,但是在方方面面和加拿大仍然有着紧密的连结,也因为一些证据,显示有重回加拿大的打算。

这些证据的收集,需要当事人信任会计师,这样会计师才可以从众多的个人信息中,提取那些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,加以描述和整理。

最后,基于真实的证据,我们团队的会计师给了当事人有力的指导,写了个人情况的声明。并在此基础上,出具了律师要求的 “CPA Opinion Letter”, 有理有据地对一些有利因素给予正面强调。

最后,因为这份非常重要的“会计师意见(opinion letter”,当事人避免了被错划成非税务居民的尴尬,更是省下了大笔预扣税金,对于接盘买家也简化了手续,并降低了当事人作为转楼花卖家,如果被误认是非税务居民买家所要承担的风险。

如有类似需求,联系James: 416-505-926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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